2011年度泉州市直机关党群系列绩效评估
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的部署,按照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参照《2011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方案》(泉委办[2011]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1年度泉州市直机关党群系列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项目带动、转变提升、和谐进步、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服务泉州跨越发展的意见》,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拓展深化绩效评估工作,引导和激励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认真履职、落实责任,抢抓机遇、有为运作,同心聚力、开拓创新,全力实施“五大战役”,努力建设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为推进我市“两个加快”、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党群系列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对象
2011年度泉州市直机关党群系列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对象分别是: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泉州海峡文化交流联谊中心)、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效能办)、市委办(市委报道组、市委办信息研究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管理中心、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市远程办>)、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委统战部(市海外联谊会)、市委政法委(综治办、610办)、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台工办(市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直机关党工委(泉州市直业余党校)、市委农工办、市委老干局(关工委、市泉秀干休所、市百源干休所、市金山干休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干部保健服务中心>、市老年大学<市老年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文明办、市信访局、市委政研室、市委机要局(市电子政务认证服务中心)、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保密局(市保密技术监测站)、市委党校(参公人员<包含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参公人员>)、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职工技协办)、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台联会、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市科协、市工商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贸促支会、市金联会、市计生协会、市红十字会。
上述合署办公及下属单位结合在主管部门一起考核。据初步统计,党群系列参评单位共有主管部门39个、合署办公及参公事业单位29个。党群系列所有单位干部职工编制数为1300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人数约1200人。
三、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内容与任务分解
根据《2011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方案》的考评任务分解,党群系列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由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负责制定《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织综合绩效考评;市效能办负责汇总。各参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方案,报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审核,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批复实施。绩效评估的指标设定与责任分解,由各参评单位根据《泉州市直机关党群系列绩效管理目标考评表》(附表三)进行设定分解、细化量化。在制定工作方案过程中,如涉及“五大战役”的相关指标需征求市战役办意见,集中考评涉及“五大战役”的数据由市战役办负责采集。
绩效目标考评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主要是以职能职责为基础,通过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施检查、回顾和总结,发现问题,吸取经验和教训,为未来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验、座谈交流、定档打分等方式,对参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绩效目标考评内容由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两部分组成,绩效目标考评总分=职能工作目标得分+共性工作目标得分。绩效目标考评指标体系的目标构成与分值权重是:
(一)职能工作目标(60分)。职能工作目标是指根据部门法定职责和全市中心工作确定的个性化工作,主要体现参评单位的业务工作实绩。职能工作目标由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三个部分构成。(1)重点工作目标由参评单位依据市委、市政府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及部门、单位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的目标来设定。重点围绕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市委提出的工作思路,突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强市、推动跨越发展”的要求,结合《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及其分解的年度工作任务、“五大战役”分解的任务以及市委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等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目标。(2)常规工作目标应依据参评单位“三定”方案中法定工作职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来设定一级指标,并按各部门、科室的职责任务分解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目标。(3)动态工作目标由参评单位依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确定的阶段性工作任务来设定年度目标,并能体现完成动态工作任务,推进机关协同协作、形成合力、服务发展、主动作为的目标任务。
按照我省统一规定,各参评单位应设定能够体现各部门职能职责、反映部门工作绩效的关键业绩指标15项。年度工作目标由参评单位围绕一级指标,制定含有工作计划内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以及预期效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量化指标为主,应尽可能转化为量化指标。如没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或动态工作目标,则应增设能够体现参评单位职能职责、反映各部门、科室工作绩效的常规工作目标,以确保关键业绩一级指标不少于15项,力求做到具有可测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职能工作目标的评估办法采取目标完成情况占90%,绩效进步状况占5%,绩效创新状况占5%,具体办法参照定档打分标准。
(二)共性工作目标(40分)。共性工作目标是指所有部门都涉及到的共有工作,主要体现参评单位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成效和队伍战斗力水平。共性工作目标由科学民主决策、优质高效服务、依法依规办事、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管理创新五个部分构成。各参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围绕以上五个方面内容设定一级指标,并制定年度共性工作目标。共性目标考评方法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共性目标定档打分的主要依据是争先进位与创优创新情况,如对荣获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参评单位,其“建设绩效管理创新型机关”目标单项得分,可按定档打分标准确定为A档,并在“机关管理创新”目标中体现,另行给予奖励加分。
绩效评估的本质是看各参评单位在多大程度上充分履行自己的使命和职责,这也是衡量管理绩效的终极依据。因此,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应满足全面评价参评单位绩效状况的需要,客观反映参评单位履行职能,实现绩效目标的实绩和效果。各参评单位应遵循“定量与定性、可测性与可比性、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将绩效目标内容分解细化为具体的评估指标,并参照《实施方案》根据评估指标的类别、性质和功能,确定评估权重、方法和标准,力求导向明确、与时俱进、体现地区和部门特点。年度绩效目标的制定必须周延、合理、客观,并能涵盖本单位的重要绩效,力求做到质与量相统一,高低适度,能突出检验职能发挥和履职实绩,便于考核、分析和评估。在具体评价每一个参评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时,原则上也应从目标定位、具体实施、工作成效三者的结合上,重点突出工作成效,并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综合绩效考评。
四、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实施步骤
各参评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五大战役”分解的任务,设定绩效评估目标,完善绩效目标分解与责任落实体系,建立健全绩效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绩效目标顺利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本地区、本部门的职能职责,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方案。《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定年度绩效目标的主要依据,本年度绩效目标及其评估标准,实现本年度绩效目标的方法和措施。年度绩效目标由参评单位围绕一级指标制定,并提出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和考核评比办法。各参评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方案》(正式文件一式三份)于2011年3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党群绩效办)审核。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将于2011年4月20日前对各参评单位《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并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批复实施。各参评单位的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方案应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党务和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分解细化任务,构建责任体系
各参评单位要建立完整的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的目标分解与责任落实体系,围绕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力量进行分解细化。对每一个工作岗位设定岗位职责,使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对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指标和重点任务、阶段性、临时性任务,应指定专门单位或科室予以责任分解,要求目标落实单位逐项梳理目标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明确具体的工作质量和时序进度,落实直接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的责任体系。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所列工作任务目标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直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目标实施,确保政令畅通
各参评单位要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进一步简化工作环节,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运作,改善管理,强化各级机关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四)加强跟踪监控,严肃责任追究
各参评单位要建立健全绩效目标报告、分析、通报和跟踪问责等相关制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目标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控。坚持做到“自我管理与监督管理、年终考评与平时考核、绩效评估与成果应用”相结合,以大力促进绩效管理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级主管部门要细化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指标体系,健全和完善绩效目标落实情况季度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季度分析、半年测评、年度总评”的定期分析通报总结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档案和绩效目标工作台帐,每季度要按时填写上报《2011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评估目标落实情况季度报表》(附件一),并通过互联网、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不能按时序进度保质完成、进展缓慢或在全省、全市排位滞后的工作指标,注意分析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及原因,及时整改,逐项抓好落实。各参评单位应于第二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分别向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报送《绩效目标落实情况季度报表》。各参评单位应加强对指标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相关情况市委办、市直党工委将及时报送市效能办汇总。市效能办将对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和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报送的指标落实情况要定期汇总、分析、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责成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并反馈,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对绩效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格按照督查问责制度及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五)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组织实施
1、评估方法
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采取自查自评、目标考评、调查评议、察访核验相结合的综合绩效考评办法,对各参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1)自查自评。各参评单位应根据《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评表》设置的分值权重,对照年初确定的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方案内容,以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阶段性工作任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目标排序,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同时对绩效目标及职责的完成情况逐条逐项进行自评。自评结果按要求报送市委办、市直党工委。《年度绩效管理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绩效目标以及职责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改进措施。
(2)目标考评。绩效评估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具体负责对党群系列各主管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集中考评工作。各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参照《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下属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绩效目标考评的基本原则是:
首先,要坚持“拉开奖惩档次,激励争先创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分标准。评判参评单位工作绩效不仅要看目标是否完成,还要横向比较各单项目标完成实绩在省内、国内所处的位次,综合分析制定目标的态度和水平,分析目标实施的难易程度,分析争先创优成果的层次、影响力和贡献率。参照“南通模式”与泉州特色,绩效目标考评原则上应采用定档打分审核制,实行“三三分档”打分法,对每项目标分为三个档次、九个分段进行测评。即先对参评单位《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评表》中的每项指标按定档标准分为A、B、C三档;再根据工作绩效在三档中划分“+”、“0”、“-”三个打分段,由考评组成员无记名打分确定段次;最后经集体审核、复议后汇总统计绩效目标考评得分。定档打分标准分值是:工作目标完成,且具有争先创优和创新成果的,在A档打分,标准分值为90%-100%;工作目标虽然完成,但缺乏争先创优和创新成果的,在B档打分,标准分值为80%-90%;工作目标没有完成的,在C档打分,标准分值为80%以下。定档依据充分,并说明理由。
第二,要坚持“一项成果、多家应用”、“绩效优先、奖优罚懒”的原则,认真审核确认奖励加分。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推进、奖惩和激励作用,力求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对参评单位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综合性或单项表彰、奖励的(不包括本部门内设机构个人),均按最高级别给予一次性加分(上限为3分,拟按以上三级分别加1分、2分、3分),直接计入综合绩效考评总分,并在共性目标的“管理创新”中体现,确定为A档;荣获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单项表彰、奖励的,原则上按最高级别在该项工作对应的二级指标中给予一次性体现,确定为A档。对各参评单位进行绩效评估定档打分、奖励加分和察访核验扣分的评分标准,原则上应按照《察访核验评分细则》与《绩效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下发)的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进行绩效评估结果反馈。根据《专家库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评审专家要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考评被评估部门、项目的绩效,保证考评结果的真实性,并按时汇总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⑴绩效评估指标数据的获取情况;⑵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⑶实际业绩与绩效目标的比较;⑷未完成绩效目标的情况及其原因;⑸改进意见和建议;⑹绩效评估结果。
(3)调查评议。党群系列的调查评议工作方案由泉州调查队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并对市党风廉政监督员、市机关效能监督员、市绩效目标考评专家进行问卷调查评议。调查评议内容:主要是体现“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协同配合、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的情况,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亲身感受选择答案,力求充分反映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4)察访核验。由市效能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效能监督员、新闻记者,结合效能督查、效能投诉等工作,主要是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参评单位“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状况进行明察暗访,具体按照《泉州市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察访核验评分细则》实施(附件二)。
2、分值设置和评估等级
(1)分值设置及计算方法
党群系列各参评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总分为100分。自查自评得分×20%+目标考评得分×60%+市党风廉政监督员、市机关效能监督员、市绩效目标考评专家评议得分×20%+奖励得分-察访核验扣分=总成绩。
(2)评估等次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原则上按照20%的比例分别评出党群系列两级“优秀”等次单位,综合考评得分在70--80分的为“一般”等次单位,综合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为“差”等次单位;其他的为“良好”等次单位。
3、评估时间和步骤
(1)2011年3月10日前由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联合制定下发《2011年度泉州市直机关党群系列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各参评单位《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正式文件)应于2011年3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党群绩效办)审核。
须报送审核的材料:①各单位制定的《2011年度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方案》;②《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评表》(附件三);③《年度工作计划》;④《2011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表》(复印件),四份材料各一式3份。上述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直党工委(党群绩效办),同时要将绩效目标考评四份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到电子邮箱:qdqjxb@163.com。对下属单位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考评。
(2)2011年10月至12月,由泉州调查队牵头组织开展调查评议,市党风廉政监督员、市机关效能监督员、市绩效目标考评专家评议结果,将于2012年1月底前报送市效能办汇总。
(3)2012年1月,各参评单位对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评结果及相关文件材料应按时报送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党群绩效办)。
(4)2012年2月,由市委办、市直党工委牵头组织对党群系列参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集中考评。市发改委全程参与有关单位涉及“五大战役”指标的核对和考评。指标核对和目标考评结果于当月30日前报送市效能办汇总。
(5)2012年3月,市效能办汇总各系列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情况,形成绩效评估工作报告送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各参评单位反馈,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6)2012年3月,各参评单位应根据年度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下发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六)绩效激励与改进要求
1、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应用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直党工委、市委文明办、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等单位实施。
(1)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
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优秀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按照个人月工资总额发给两个月绩效奖金(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除外);优秀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20%核定。
(2)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为良好等次:
良好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按照个人月工资总额发给一个月绩效奖金(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除外);良好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18%核定。
民主党派机关按照良好等次发放绩效奖金,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3)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为一般等次:
一般等次单位不发给绩效奖金;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15%核定。
(4)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为差等次:
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在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泉州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予以曝光,单位主要领导作书面检查。考评结果为差的参评单位不发给绩效奖金,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12%核定。
(5)综合运用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成果。①坚持“一项成果、多家应用”的原则。把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成果综合应用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各类评先评优工作中。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被一票否决的,当年度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不得评为优秀、良好单位。被评为“一般”或“差”等次的单位,不得参加新一轮“机关党建先进单位”、“五好党支部”、“先进五好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等各类先进单位评选;班子领导成员不得参加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原已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但在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中被评为“一般”或“差”等次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当年度“文明单位”奖金发放,并不得参评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评选。②实行绩效责任追究制度。凡被省委、省政府或省、市效能办察访核验查实或通报存在问题的,取消该单位相关科室所有人员、分管领导绩效奖金。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一律不享受绩效奖金。
2、绩效评估情况反馈
各参评单位应与市委办、市直党工委加强协调联系,不断建立健全绩效评估结果双向反馈制度。在检查评估过程中,市委办、市直党工委和市效能办对相关单位在察访核验、目标考评、调查评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取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进行反馈,既要肯定被评估单位成绩,又要指明存在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和方法,并及时向市效能办报送检查评估情况。
3、绩效工作改进
各参评单位应按照市效能办《关于年度绩效评估情况的反馈》,进行深度分析,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本单位工作绩效。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将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对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和改进建议,不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努力提高绩效评估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各参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开展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绩效意识,强化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切实把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作为机关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年度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努力建设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主管部门是机关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成为组织绩效的中心,坚持把绩效管理作为机关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来抓。为全面认真推行绩效管理制度,持续提升运作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直机关党群系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委分管副秘书长,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秘书长、市直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简称“党群绩效办”,挂靠市直纪工委,主任由市直党工委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市委督查室、市直纪工委具体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督查室、市直纪工委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负责党群系列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考评文件,把握考评原则,履行考评程序,执行考评纪律。
(2)牵头组成党群系列绩效目标审核组、考评组,由党群绩效办成员组成并抽调绩效目标考评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同志参与,具体负责对参评单位目标制定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及争先创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的审核认定,并对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
(3)严格按照《泉州市绩效目标考评专家库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监督管理、聘任使用市直各有关部门绩效目标考评专家,对考评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和考评结果的查询答复,做好考评方法的选用、评估指标的确定、考评调查表的编制等工作,并主动配合泉州调查队做好调查评议工作。
各参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参与组织制定、审核本部门及下属参评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监督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以确保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努力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估体系,重点突出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和绩效提升等五个构成要素,积极探索提升工作绩效的方法和途径,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用机制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
(二)认真实施,扎实推进工作。各参评单位要按照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的工作步骤和安排,围绕自身职能的发挥和年度工作任务,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发展步伐,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绩效设定目标,提高绩效水平。对制定的任务目标要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协调、检查、督促,按时序、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要根据工作方案,按照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各项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半年分析和年终总结。各参评单位《半年绩效分析报告》和《年度绩效管理自评总结报告》各三份分别于2011年7月底前和2012年元月10日前报市委办公室、市直党工委(党群绩效办)和市效能办。担负省对我市绩效评估指标数据采集任务的责任单位,领导要严格把关,安排专人负责,每季度应对所负责的指标数据进行纵横对比,对落后的指标要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时将上季度绩效分析情况报市效能办、市统计局。
(三)严明纪律,确保客观公正。要树立正确绩效观,克服功利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弄虚作假,确保各项绩效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对在绩效目标考评、调查评议、察访核验工作中弄虚作假、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扣分,并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积极探索,提高管理水平。推行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各参评单位要坚持“务实管用、简便可评、客观公正、连续稳定”的原则,明确内部岗位职责与绩效目标任务,划清权责边界,努力促使各级各部门相关责任人为绩效改进负责。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研究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的办法,健全完善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注重绩效、讲求绩效、创造绩效的良好导向,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附件:
1、《2011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评估目标落实情况季度报表》
2、《2011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察访核验评分细则》
3、《2011年度泉州市直机关党群系列绩效管理目标考评表》
附件一
2011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
评估目标落实情况季度报表
(第 季度)
内容
项目 |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
季度
工作
计划 |
|
季度
工作
完成
情况 |
|
存在
主要
问题 |
|
整改
措施 |
|
注:此表由参评单位填报(每季度报送一次)、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1年 月 日
附件二
2011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
考评察访核验评分细则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15分) |
①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决策和部署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或慢作为、推诿,影响政策落实的,有一例扣5分;②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及领导批示交办工作任务的,有一例扣3分。 |
2、按时序加快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15分) |
①在推进“五大战役”等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工作和重要任务过程中避重就轻,不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被有关部门下发整改督办通知或通报批评的,有一次扣3分;②受市领导或全市性会议点名批评的,有一例扣3分;③未按要求及时报送“五大战役”和绩效评估相关材料的,有一次扣1分。 |
3、强化会风会纪,确保市委、市政府的精神得以贯彻落实(10分) |
①未按市委、市政府会议通知要求,指定人员出席又未请假的,有一次扣2分;②参加全市性会议出现迟到、早退的,有一次扣1分;③不遵守会场纪律的,发现一例扣1分;④未按指定人员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活动的,有一例扣1分。 |
4、抓住关键环节,细化、量化工作目标,防止出现目标推进过程“中梗阻”现象(10分) |
①没有细化、量化绩效工作目标任务的扣2分;②对承担考核任务和责任而未组织进行考核的扣2分;③排查问题避重就轻的,有一例扣1分;未排查问题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有一例扣2分。④因请假、休假等原因,未将所承担工作移交他人办理,影响或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有一例扣5分。 |
5、深入开展治理庸懒散和“破解熟人经济、提升服务水平”活动(15分) |
①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开展治理庸懒散工作的扣2分;②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扣3分;③工作未分解,任务未细化的,扣3分;④本单位未开展专项检查的扣2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的扣3分;⑤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不及时完成的,有一例扣2分;⑥不按规定进度开展工作,经协调、催促仍不执行的,有一例扣5分;⑦被群众投诉查实或被检查发现存在“熟人经济”问题的,有一例扣5分;⑧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因部门原因导致工作失误的,造成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有一项扣10分。 |
6、强化纪律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10分) |
①在应对突发事件(台风、暴雨、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安全生产等)过程中,被现场检查或电话抽查发现擅离职守的,有一例扣2分;因工作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有一例扣5分;②单位干部职工有违法搭建等行为被群众举报属实的,或被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有一例扣4分;③单位干部职工酒后驾车被查实的,有一例扣3分;④单位干部职工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秩序,被扣6分(含累计)以上,或一次被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的,有一例扣5分。⑤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一例扣10分。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7、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15分) |
①在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惩防体系检查中,被评为“一般”等次的,扣10分;②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扣15分。 |
8、注重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和完善办事制度;扎实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15分) |
①没有制定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有一例扣3分;②执行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扣2分;③未制定或未落实办事流程图的扣2分;④承诺不兑现,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有一例投诉或检查属实的扣3分。⑤未对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固化的,扣3分;行政执法案件未录入执法平台统一办理的,有一例扣5分;对执法投诉问题不办理或者办理不及时的,有一例扣3分;⑥所有应在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的行政权力全部按流程图程序做到公开透明运行,在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之外运行的,发现一例扣5分;未按照简政放权的有关规定下放行政审批事权的,发现一例扣5分;⑦超越法制办审核的职权目录行使行政权力的,发现一例扣5分。⑧未能按规定开展党务、政务等办事公开工作,被催办的,有一次扣2分;被下发通知督办的,有一次扣3分;出现不公开、假公开或半公开的,有一例扣5分。 |
9、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和管理,规范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15分) |
①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认真履行职责,玩电脑游戏、看股市行情、上网聊天购物、观看影视片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有一例扣5分;②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经查实有一例扣5分;③办公电脑中非办公软件(如股票、彩票、QQ、游戏、影视等)该卸载没有卸载的(除工作需要书面申请并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的以外),发现一台扣2分。 |
10、对信访、举报、投诉包括上级批转、督办的信访、举报、投诉做到认真查处,按时办结(15分) |
①对各级督办投诉件、信访件(含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市长信箱、各级联动指挥中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转办件和督办件)不及时办理的,有一例扣2分;②对督办件、投诉件、信访件拖延不办的,有一例扣3分;③对投诉、信访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该追究责任而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有一例扣3分;④因部门主观原因造成群访的,有一例扣5分;因部门工作失职,造成群众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有一例扣5分。 |
11、干部队伍作风优良,主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15分) |
①任期内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被立案(当年度)的一件扣10分,本单位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的一件扣5分,直属单位人员的一件扣4分,代管单位人员的一件扣3分(注:不含本单位自查及本单位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部门报告后查办的案件);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有一例扣10分。 |
▲在省效能办组织的察访核验中发现问题的,按本《评分细则》相关项目扣分标准加倍扣分。 |
说明:(1)察访核验由市效能办牵头组织实施。(2)各单项分值的累计扣分一般不大于该项总分值。(3)分值150分,最后折算为15分。(4)本评分细则由市效能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