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泉党组〔2011〕7号
共青团泉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大治理
庸懒散力度的实施意见
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机关进一步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效能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服务泉州跨越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孙春兰书记提出的“要像治理腐败一样,加大治庸治懒的力度”要求和省纪委八届九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九次全会以及“五大战役”总结表彰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问事、问效、问责为主要手段,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考评,建设一支思想解放、敢于创新、遵规守纪、忠于职守、积极进取、充满朝气与活力、文明素质高的团干部队伍。
二、工作重点
立足工作实际,重点治理团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熟人经济、办事不公,思想僵化、因循守旧,惰性严重、消极应付,能力平平、难以胜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自由散漫、精力分散,作风漂浮、急功近利,骄傲自满、盲目乐观,贪图享受、情趣庸俗,好人主义、明哲保身,管理缺位、失之宽软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或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二)对上级机关下达的督办事项不办理,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三)办事不讲规则和程序,论“交情”讲“关系”,无视法纪、破坏公平、阻碍发展、败坏风气,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四)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本单位、本部室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调查研究,不认真解决,机关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干部碌碌无为;
(五)工作标准不高,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群众满意度低;
(六)对职责范围内事关青少年群体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或对青少年群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妥善处理,以及向社会公开承诺要办的事项没有兑现;
(七)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受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政行为不进行责任追究;
(八)对重大突发事件、单位其他重大事项等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处理,或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措施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九)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态度差,作风粗暴,不按规则和程序办事,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十)实干精神差,安于现状,得过且过,马虎应付,负责业务或分管工作长时间没有进展,群众意见大;
(十一)脱离实际,因循守旧,影响团工作的整体推进;
(十二)工作纪律松弛,上班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从事与业务无关的事情;
(十三)不学习不熟悉岗位有关政策业务知识,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十四)对应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
(十五)无中生有,搬弄是非,拉帮结派,袒护错误,破坏团结;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举止不端,言行失德,在办公场所吵闹;
(十六)其他违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有损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机关各部室、各下属单位要把加强治理庸懒散与推进全年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结合起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庸懒散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教育,提高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1、开展“治理庸懒散、提升精气神”大讨论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岗位工作,开展大讨论活动,做到每人至少有一次交流发言、一篇治理庸懒散体会文章,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共识,营造治理庸懒散的浓厚氛围。(牵头:团市委办公室,配合:各部室、下属单位)
2、加强干部学习教育。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加强机关、下属单位学习制度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大局意识、业务能力。落实机关“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人有一个学习计划、每人有一本学习笔记、每人有一篇体会文章、每人有一次主题发言”的“五个一”制度。要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推荐书目、读书体会讲评、讨论交流、现场参观考察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要丰富学习内容,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学习活动,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组织学习《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精神,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加强团的业务知识学习,学习研讨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的理论、方法和团中央、团省委有关精神,促进团的工作发展;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党纪党规学习;引导干部学习现代管理、科技、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牵头:团市委机关党总支,配合:各部室、下属单位)
3、开展青年工作调研和理论实务研究。各部室、下属单位定期安排时间下基层调研,每年围绕新时期青年工作、共青团工作的新问题、新变化,确定1个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每年第一、二季度报课题,第四季度提交调研报告),并组织调研成果交流活动。(牵头:团市委办公室,配合:各部室、下属单位)
(二)狠抓落实,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1、细化、落实岗位责任。落实效绩考评目标责任体系,确定机关各部室、下属单位(含具体科室)的职责,对每一个工作岗位设定岗位职责。职责设定既要有按机构设定时的既定职责,又要有今年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做到有量化指标,使各部室、各单位的工作落实到直接责任人,建立起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的责任体系。对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公开公示,督促工作落实(牵头:团市委组织部,配合:各部室、下属单位)
2、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按照《2011年度共青团泉州市委机关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项目化的办法落实重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机关各部室、下属单位按照年度计划,逐项梳理出今年重点工作项目,具体落实到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明确预期效果、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抓好落实,坚决杜绝目标推进过程“中梗阻”现象。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项目、重大工作和重要任务、阶段性临时性任务以及上级团组织部署安排的工作,团市委党组指定相关领导、部室负责,予以责任细化、量化分解。(牵头:团市委办公室,配合:各部室、下属单位)
3、推动全市团的工作发展。各部室要科学合理安排全市各战线团的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工作落实到基层,取得实效。落实团市委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市)团委,定期到基层指导和推动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团市委干部走进高校的工作制度,协调和督促干部走进基层和青年开展工作。(牵头:各部室。其中团干部进高校由学少部牵头协调)
(三)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和执行效能督查制度。围绕治理庸懒散和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勤、请销假制度,定期公开干部考勤情况。建立和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抓好制度落实。(牵头:团市委办公室,配合:各部室、下属单位)
2、提高办事效率。对与基层和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工作业务、服务项目(如青年文明号创建、参与青年志愿服务、申请青少年应急救助、申报相关表彰等),制定和落实办事流程图,健全和完善办事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牵头:团市委办公室,配合:各部室、下属单位)
3、建立工作报告、讨论交流制度。团市委部室和下属单位逐级及时报告工作进展、上级交办事项以及个人重要事项等。实行团市委工作例月制度,各部室、下属单位总结、计划本月及下月份工作,促进工作落实和效能提高。(牵头:团市委办公室,配合:各部室、下属单位)
4、规范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督促办公电脑卸载非办公软件(如股票、彩票、游戏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玩电脑游戏、看股市行情、上网聊天购物、观看影视片等,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牵头:团市委办公室,配合:各部室、下属单位)
(四)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1、加强督促检查。团市委党组对既定的工作和部室、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水平和绩效等进行督查。实行部室、下属单位工作绩效季度考评、年度考察和随时动态察访,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治理庸懒散工作情况。(牵头:团市委党组,配合:办公室、组织部)
2、接受社会监督。执行党务、团务、机关工作公开制度。在泉州青年报、泉州共青团网站等公开各个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广泛接受监督(牵头:团市委党总支部、办公室,配合:各部室、下属单位)
3、强化责任追究。凡是因工作失职、失误、拖延、推诿、不负责、不协作、不按程序、不听安排等造成工作责任的,均应进行责任追究。部室单位内的轻微工作责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处理意见上报分管书记;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责任,由党组(或党组委托分管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工作责任追究实行逐级负责、逐级追究制。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追究下级的工作责任;副职对正职负责,正职追究副职工作责任;部室、单位全体同志对主要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人追究本部室本单位相关同志的工作责任。(牵头:团市委党组)
四、有关要求
进一步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确保全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也是团市委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干部形象、习惯养成、个人成长,机关各部室、下属单位和全体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团市委党组的工作安排上来,切实增强主动性,积极参与到治理庸懒散活动中。要自觉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加强学习,主动整改,力求自身能力素质得到新的提高,为推动全市团的工作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共青团泉州市委党组
2011年5月13日
抄送: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淑芳,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武,市政府副市长潘燕燕,市政协
副主席傅福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