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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团市委出台办法推进雏鹰志愿服务工作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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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在中小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近日,石狮团市委出台了《石狮市雏鹰志愿者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规范管理,激发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一是对学生志愿服务的性质和范围做了界定。《办法》明确提出,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学生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普及文明风尚、送温暖献爱心、应急救援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学生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申请。
    二是明确以学校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机构和程序。《办法》明确提出,学校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负责本校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建立学生志愿者注册制度,对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和注册程序进行了规定。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意愿,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服务的方式展开,切实做好相关指导、培训和风险防控工作。学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应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必要时要为学生购买或者要求服务对象购买相关保险。
    三是建立健全了中小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评价和激励制度。《办法》指出,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学生在各学段的志愿服务记录应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建立学生志愿者等级认证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学生志愿服务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系统开展志愿理念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志愿服务课程建设,研发志愿服务校本教材。对学生志愿者骨干开展专业化培训,提高学生志愿者参加专业化志愿服务的素质和能力。
  为深入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石狮团市委将推动中小学生志愿服务常态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打造学生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向社会送去中小学生的温暖,展现全市中小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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