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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泉州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年6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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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泉州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泉州开发区团工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团工委、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青联、青企协、青商会、市直团工委、市直各系统团委、省属驻泉团委(团支部),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青企协、青商会会员:

  为深入贯彻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和推进泉州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结合《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推动我市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建设,树立青年企业家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青年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凝聚各方力量,营造改革创新氛围,为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贡献力量,团市委、市青年商会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第四届泉州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就候选人推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凡在我市境内工商注册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包括个别特别优秀的副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自觉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业绩突出,企业规模和企业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和较大影响;

  (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近两年内所在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因危害职工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和违法行为;

  (四)企业应符合泉州市“十三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扶持产业导向,重点推介我市优势产业(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食品)、主导产业(石油化工、机械装备、集成电路)、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行业中的优秀青年企业家;

  (五)曾因企业经营管理业绩和社会贡献事迹突出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在广大青年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青年企业家优先推荐。

  (六)重视企业青年工作,企业党团组织健全,党团工作活跃,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企业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七)参评“泉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的原则上应是历届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企业家或本届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已被评为往届“泉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评选机构

  本次活动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协调和组织本次评选活动。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青企协、青商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县(区、市)、各行业推荐工作由县(区、市)团委、行业系统团委和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做好组织考核和申报工作。

  三、评选办法

  (一)人选申报:采取县(区、市)、行业(系统)推荐和青年企业家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县(区、市)和行业(系统)根据推荐名额(附后)、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考察、审核等初评工作。自荐的青年企业家经评委会办公室初审同意后再由县级团委和相关单位予以确认申报(由评委会办公室直接推荐的自荐青年企业家不占用县级推报名额、县级团委统一推报时可根据情况适当增报1-2名预备人选)。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有关单位要签章推荐);2.事迹材料:事迹介绍1500字、事迹简介300字各一份,并附电子文档,材料采取通讯体裁,要求真实,文字简练,一律用A4规格纸张;3.照片:两寸标准免冠照片2张(红底)、工作照1张、企业照片1张(JPG格式、不低于2M)。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评选委会办公室(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487室市青商会秘书处,电话:22397777、传真:22281369、电子邮箱:qztswtzb@163.com)。

  (二)申报人选考察: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成立考察小组,深入参评人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申报材料是否属实和参评人选及其所在企业近年来发展情况,并按实际情况报名上报。

  (三)确定候选人: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召开评委会初审会议,由评委投票确定4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正式候选人。

  (四)评选办法:评委会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示候选人情况,并适时组织社会投票,利用报媒、微信平台等进行社会评选。评委会将召开评选会议,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最终将根据评委会得票情况和网络投票情况(评委票数得分占50%,社会投票占50%),最终择优评选出10名“泉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30名“泉州市优秀青年企业家”,并向社会公示。

  (五)评选表彰:结合泉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泉州市青年商会第六届会员大会,举办“泉州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颁奖典礼,对获奖青年企业家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五个泉州”的工作要求,积极挖掘优秀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团委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新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互相协作,抓紧落实。各县(区、市)团委、泉州开发区团工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团工委等推荐单位收到通知后,要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研究推荐事宜。

  (二)严格把关。各县(区、市)、各行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报人选,重点推荐新兴领域有所创新、行业成长性强的人选;在推进企业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和质量品牌提升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人选;在逆境中敢于拼搏创造,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企业家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具有奉献精神,在热心公益和社会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人选。要认真组织考察工作,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政工团各方面意见和群众反映,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参评的青年企业家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宣传发动是评选活动成功开展的关键环节。各级团组织、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阵地,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宣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增进社会各界对优秀青年企业家的了解,扩大参与面,以促进评选活动的有效开展。

共青团泉州市委员会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   泉州市青年联合会

泉 州 晚 报 社    泉州广播电视台

泉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泉州市青年商会

                                2017年6月2日

 

附件:第四届“泉州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申报表

第四届“泉州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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