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泉州团市委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7年度共青团泉州市委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8]1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泉财预[2017]567号)的要求,现将我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团市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发挥在市青年联合会中的核心作用、在学生联合会中的指导作用和在少先队中的领导作用,对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组织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经济建设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团市委部门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团市委 |
全额拨款 |
17 |
19 |
泉州市青少年宫 |
全额拨款 |
46 |
40 |
泉州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
全额拨款 |
4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团市委部门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团市委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青少年成长需求,以“六大青春战役”为抓手,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迎接新挑战,团结凝聚侨乡青年在推进现代化泉州建设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春领航战役,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青少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运用新媒体提升青少年思想工作成效。
(二)实施青春建功和青春家园战役,服务文明城市建设,拓宽青少年对外交流渠道,引领青年投身泉州现代化建设,积极创造时代新业绩。
(三)实施青春和谐和青春创业战役,助力青年创业就业,开展“青春同行助孤行动”“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实施青少年维权工程,提升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切实服务青年新需求。
(四)实施青春活力战役,探索开展非公企业标准化团建模式,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团、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组织科学化水平。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团市委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29.62万元,本年收入2,044.81万元,本年支出2,066.6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7.75万元。
(一)2017年收入2,044.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1.98万元,增长2.1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24.3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4.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16.43万元。
(二)2017年支出2,066.6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2.04万元,增长2.0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695.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29.66万元,公用支出665.44万元。
2.项目支出371.5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9.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68万元,增长1.7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300.5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2.74万元,下降4.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奖励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综合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二)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1.1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6.67万元,下降15.89%。主要于青少年事务工作专项经费、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经费、青年志愿者活动经费、少先队工作经费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330.5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4.73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对教学楼、科技楼、文化楼等修缮支出减少。
(四)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统发离退休费支出。
(五)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38.6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51万元,增长86.0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级科目)87.6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0.51万元,增长86.04%。主要原因:为改善教学环境和音乐厅安全及演出效果。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8.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1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6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39万元,同比增长-71.2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25万元,主要用于吴艺晖参加
香港泉州温陵侨商联合会庆典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和-67.95%,主要是:泉州青少年宫校外活动车辆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团省委和其他地市团委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批次、接待总人数1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84.20%,主要是:接待活动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6%,主要是用于公车改革的公务车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团市委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注:团市委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7年决算附表.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