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团市委联合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泉州市青少年宫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指导泉州市青少年宫提高场所技防、人防和物防意识,增强场所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外教育场所安全。 5月20日,团市委书记颜志煌、团市委纪检组长傅文星,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陈胜利带领团市委有关部室负责人及泉州市青少年宫负责人对泉州市青少年宫内的音乐厅、教育中心大楼、游乐场、开放式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安全建设进行专项检查,并就如何强化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和方法。 在现场反馈会上,检查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泉州市青少年宫负责人、泉州市青少年宫保卫部门关于如何加强泉州市青少年宫安全保卫工作的介绍,详细了解了进一步强化安全建设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并对部分安全建设给予建议和指导。 会上,颜志煌指出,加强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关系到青少年的平安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真正把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强化领导,切实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全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颜志煌要求,全市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要加强对教职工、青少年学生、青少年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事故防范演练,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要形成内部安防控制系统,强化场所技防、人防和物防,确保场所安全并形成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实行科学区域管理方法,针对各活动区域功能和人群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加强各区域安全巡查力度,确保安保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公安部门等各方支持,切实解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增强场所安全防范能力。 近日,团市委已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协同有关部门于近日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立足泉州实际,切实加强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