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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共青团工作量化考评
    2012年12月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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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泉州团市委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深入开展“跟党走、增才干、作奉献”主题教育活动,为推动活动取得实效,建立全市团组织考评激励机制,日前,泉州团市委制定《泉州市共青团工作考评细则》,在全市县(市、区)团委,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团工委全面推行共青团工作量化考评。考评采取百分制计分,由定性推荐得分(占30%)和定量考评得分(占70%)两个部分构成。团市委以定性推荐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价各地团(工)委工作实绩的做法在福建省尚属首例。该考评办法采取工作项目量化考评,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共青团工作难以量化的问题,力求通过项目量化考评,在全市团组织中形成“看实绩、听民意、重公论”的良好导向,引导各级团组织、团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注重实干,促进工作成绩更明显、更扎实。
  在定性推荐环节上,要求各地团(工)委对本地区一年来团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提出当年度最能体现本地区工作成效的三项工作(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和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等),作为定性推荐的重要依据。在综合评价各地工作的基础上,年终由团市委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和各地团(工)委采取投票方式推荐当年度工作优秀的县(市、区)团(工)委,每个团市委领导、机关部室及地方团(工)委可分别推荐1-3个单位,最后依据各地所得推荐票数进行排名。定性推荐分值采取百分制计分,团市委按照相连续的两个名次之间相差5分的原则,折算出各地在定性推荐中的得分。
  在定量考评的环节上,每年初团市委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对共青团全年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本地团工作实际,对全市团工作进行项目化分解,形成《泉州市共青团年度工作》方案,年终则由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按照各自业务范畴,分别对各地团(工)委完成当年度《泉州市共青团年度工作》中的相应项逐项进行量化考评、定档打分。定量考评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同时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定量考评对加分、扣分的情况作了相应规定。最后,团市委按定性推荐得分占30%、定量考评得分占70%的比例折算出各地团(工)委的最终得分。
  据了解,团市委十分注重考评结果的应用,将把考评结果反馈给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对各地团(工)委进行排名和实绩点评,逐一对各地落实年度工作项目进行点评分析,肯定落实得好的项目,指出应加大工作力度的方面,以此在全市团组织中形成重实绩、重落实的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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