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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学习贯彻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
吴君凡    2012年2月1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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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团市委召开学习会,传达学习我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谋划今年工作思路。团市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的文件和主要精神,与会人员就“二次创业”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与今后共青团工作的开展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推动泉州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连续5年举办千人企业家大会,不断加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本次会议也是我市改革开放以来规格最高的企业大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和省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公安厅、国地税等十大重要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出席本次大会。苏树林省长做重要讲话,还赋诗《闽乡情》赠予泉州企业家。省政府专门为泉州量身定做了10条措施,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将出台《泉州市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泉州将成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示范区。民营经济的“二次创业”将引发泉州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将带来泉州新一轮发展。
    会议强调,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党对共青团工作的根本要求。团工作的生命力就在于紧紧围绕上级团委和市委的工作,充分发挥助手和生力军作用。当前,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是目前全市最大的工作,最大的政治,共青团要深刻领会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积极响应市委徐钢书记提出的“激励鼓舞广大青年企业家特别是小微企业主以及年轻人,积极投身到二次创业的洪流中来”等要求,加大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力度,深化青年就业创业辅导基地、YBC创业扶持计划、小额贷款等工作,帮助青年掌握创业技能,为青年就业创业创造条件。要发挥共青团和青联的组织优势和行业特点,最大程度地吸引、凝聚各方面青年人才。要积极树立青年创业典型,宣传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优秀青年创业人才,引导广大青年解放思想,积极投身民营经济的创业实践。要强化青商会、青企协的活动建设和队伍建设,引导青年企业家加强学习、交流、考察,带头解放思想,率先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加强“两新”组织团建,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按企业发展需要和生产规律合理建团,大力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组织开展行业、岗位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激励广大青工立足岗位,勇于创新创造。开展深化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年活动,引导青年公职人员带头响应市委、市政府“营造规范、简单、轻松的办事环境”的要求,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要深入实施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行动,为来泉务工人员办好事、办实事,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环境。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大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要重点学习省长、市委徐钢书记的讲话,坚持先学一步、学懂吃透,要与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把握要求、提升认识。要根据推动工作需要和个人成长需要,主动加强学习实践,重点加强对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服务经济工作的能力,成为组织满意、组织需要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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