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我市召开泉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全体会议,传达全省预青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全体会议精神,研究社区(村居)重点青少年群体挂钩联系制度, 围绕“生活帮困、就业创业、成长引导、权益维护”等深入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四帮扶”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全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徐义平主持会议,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各县(区、市)综治办、团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陈全顺副主任对泉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全市下一阶段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三点指示要求,一要认清形势,转变理念,切实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努力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他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级各部门要以社区(村居)内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为帮扶对象,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各地要以社区(村居)为单位,摸清辖区内以社区闲散青少年为主的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及时制作联系卡,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 就综治部门如何深入开展“四帮扶”工作,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徐义平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综治部门优势和特点,和各级团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带动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到挂钩帮扶工作中来,为顺利开展挂钩帮扶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综治办、团委要探索建立情况反馈、督促检查、评估评价等相关制度,强化日常工作,扎实推进挂钩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落实保障措施。要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和推行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机制,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努力建立一支长期、稳定、专业的工作力量。 团市委副书记龚志阳传达了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全体会议精神,并就《关于在全市开展挂钩联系重点青少年群体“四帮扶活动”的通知》作了说明和部署。 据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职能,互相配合,齐抓共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得到有力推动。去年来,团市委切实发挥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在全省综治委预青工作考评中位列第一,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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