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公诉厅副厅长史卫忠带领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检查督导组来到泉州,对我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江莉、团省委权益部部长苏贻堆、团市委书记林培新、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叶少风等以及德化、安溪、石狮等相关县(市、区)领导陪同调研。 督导组先后深入德化县“瓷都青少年阳光之家”, 安溪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拿云”未检工作室,石狮未成年人帮教中心等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我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汇报座谈会上,林培新代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从机制建设、思想引领、合力共建等方面向检查督导组汇报了三年来泉州市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以下简称“预青”工作)。史卫忠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预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泉州市高度重视“预青”工作,能够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方式创新、成效显著。对下一步工作,他提出,要进一步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推动泉州“预青”工作整体更上新台阶,取得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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