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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我市“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意见
    2013年1月2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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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泉州市委员会

泉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泉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团泉委联〔201241

                                      

 

 关于深化我市“共青团与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大内司委、政协社法委、团委:

为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推动青少年普遍性合法利益诉求的有效解决,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推动我市“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以下简称“面对面”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政协福建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我省“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意见》(团闽委联〔201232)文件精神,经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团市委共同协商,就深化“面对面”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发挥人大、政协、共青团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面对面”活动,引导青少年合理表达诉求和有序政治参与,建立健全常态化收集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机制,不断推动“面对面”活动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发展。

二、活动范围

泉州市,各县(市、区)。

三、活动主题

根据团中央要求,围绕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建设、网络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权益保障、成长环境、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当年“面对面”活动主题。

四、主要内容

1.深入调研掌握青少年利益诉求县(市、区)团委要深入广大青年当中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座谈、问卷、访谈等形式,收集汇总、了解掌握不同青少年群体的利益诉求;加强与专业研究机构合作,实现调查和研究成果共享;关注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青少年领域开展的专题调研和考察,注重了解大众传媒关于青少年的报道、调查及其反映的青少年利益诉求。在做好调查研究、了解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2.开展好“面对面”活动县(市、区)团委要在本级“两会”前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集中开展“面对面”活动,通过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机构邀请共青团、青联界别等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关心支持青少年成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在提供扎实的调研报告和翔实的论据支持的基础上,主要负责同志要围绕主题,代表团组织向与会人员介绍团组织的调查、分析、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共同酝酿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力争在合理的范围内形成和扩大共识。

3.在“两会”上集中呼吁县(市、区)“两会”召开期间,各县(市、区)团委要将经过调查研究,充分酝酿达成共识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议案、建议和提案,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要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争取更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响应和支持,进一步推动形成关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合作,注重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加大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宣传力度,提升“面对面”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4.跟踪提案建议的办理落实。组织参加“面对面”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有关部门、有关地区领导交换意见,推动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同时,适时对参加“面对面”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其所提建议、议案、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5.完善“面对面”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县(市、区)人大、政协相关工作机构要把“面对面”活动纳入人大、政协基层工作和工作创新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定期联系、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组织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和倾听“面对面”活动。各县(市、区)团委要通过定期送阅信息、工作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方式,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和交流,逐步扩大“面对面”活动的参与面。

、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市、区)人大、政协相关工作机构,共青团组织要提高对“面对面”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把握主题,统一行动,形成全市整体推进“面对面”活动的良好态势,切实提高活动的社会效益。

2.强化职责,落实分工。县(市、区)人大、政协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对“面对面”活动的指导,联系和组织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涉及青少年事务的执法调研和视察,督促相关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各县(市、区)团委、青工委负责“面对面”活动的策划实施、主题内容的调研、不同群体青少年代表和有关方面的组织召集,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基层走访与青年面对面交流,不断丰富和完善工作方式,加强对青少年反映问题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经常性地开展活动。

3.联动合作,共同推动。县(市、区)人大、政协相关工作机构和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合作,推动社会各界更多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问题,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社团协会等提交有关青少年事务方面的提案和建议、议案,并加强沟通、调研指导,形成合力推动有关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

4.加强沟通,广泛宣传。县(市、区)团委要充分运用网络、微博、QQ、手机报、共青团网站等途径,收集掌握青少年利益诉求和意愿呼声,并开展相应活动,不断扩大“面对面”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面。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新闻媒体对“面对面”活动的支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阵地,宣传和展示活动的意义、过程和成果,切实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的良好氛围。

5.总结提升,开拓创新。要注重实践探索总结,注重制度创新,大力探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思路、途径、方法等。要积极动员各界青年精英,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献计献策,建立健全收集青少年想法心声和反映青少年意愿诉求的机制途径。

共青团泉州市委员会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泉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20121228

抄送:团省委、省人大、省政协,市领导周银芳、洪泽生、周真平、苏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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